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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精瑞住宅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人:康进 赵正挺 赵凤山 刘若光
电 话:(010)65289210-369/386/388/318
传 真:(010)65128228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172号丹耀大厦609室
邮 编:100006
网 址:www.chinahouse.info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
二〇〇六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奖励在中国住宅产业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提高住宅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速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发布的《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设立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工作,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鼓励自主创新,鼓励攀登科学技术高峰,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住宅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加速中国住宅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第三条 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是授予项目、单位和个人的荣誉。奖励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四条 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的奖励工作受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指导,由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组织管理。
设立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以下简称奖励委员会)。奖励委员会聘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精瑞奖)的评审工作。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设立精瑞住宅科学技术奖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奖励范围和评审标准
第五条 本届精瑞奖的奖励范围是指在住宅产业科学技术活动中的下列项目:
第六条 本届精瑞奖共设奖项10个,每个奖项最终评选出入围者不超过10项,其中“绿色生态建筑奖”设白金奖一名,颁发白金奖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5万元;其他奖项各设金奖一名,颁发金奖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2万元;其余获优秀奖,颁发优秀奖荣誉证书和奖牌。
第七条 精瑞奖的申报条件及评审标准
1. 申报条件
Ø 绿色生态建筑奖:申报者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项目应在节约能源与资源、
创造健康舒适居住环境、减少环境影响等方面效果显著,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在项目建设中依据国内外生态技术标准(如《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美国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LEED2.0》、英国的《BREEAM评估体系》等),使项目的生态技术含量达到60%以上。
Ø 绿色生态建筑——水环境专项奖:申报者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项目应结合
当地水资源状况和气候特点,通过合理规划住区水环境,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用水保障措施,制定器具节水、污水处理与回用、雨水收集与回用方案,以提高水循环利用率和水效率,减少污水排放量,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改善住区生态环境。
Ø 绿色生态建筑——节能专项奖:申报者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项目应严格执
行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在保证健康、舒适的室内热环境的基础上,采取有效的节能措施改善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并提高采暖、空调系统的效率,降低建筑能耗;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最大限度地减少建筑对能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影响。
Ø 住区规划设计奖:申报者为规划设计单位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项目的规划
设计、建筑设计和环境景观设计做到了建筑功能与建筑美学的完美结合,设计上有很大创新和发展。规划设计方案及其综合经济技术指标和绿色生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Ø 住区全程策划奖:申报者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咨询策划企业。申报项目在开发
建设全过程中,采用科学的项目策划理论和方法,完整、系统地实施了项目前期策划、融资策划、产品策划、管理策划、营销策划等,使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Ø 成品住宅室内装修、部品集成奖:
成品住宅室内装修部分:申报者为住宅开发企业或装饰装修设计、施工企业。申报项目为全装修住宅开发项目。申报项目应具备室内装修风格与建筑风格和谐、销售平均价格与项目市场定位匹配、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有机结合的特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相关配套产品集成化程度高,以人为本,功能完善,长久耐用。装修效果简洁明快、赏心悦目,符合环保要求,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有关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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